碳減排支持工具向金融機構提供資金采取“先貸后借”的直達機制。金融機構在自主決策、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向
碳減排重點領域內的各類企業(yè)一視同仁提供碳減排貸款,貸款利率應與同期限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大致持平。
金融機構向重點領域發(fā)放碳減排貸款后,可向人民銀行申請資金支持。人民銀行按貸款本金的60%向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利率為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金融機構需向人民銀行提供合格質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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