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首先明確,所有受邀填報的公司最終只會以總公司名義提交一份問卷,子公司無法獨立于總公司進行填報。如果總公司聯(lián)絡人和分公司聯(lián)絡人同時收到邀請,而回復企業(yè)決定填報邊界包括子公司,則建議將子公司的回復匯總入總公司的回復當中。舉個例子來說,在填報氣候變化問卷中的范圍1排放時,應該將總部的范圍1排放和各子公司的范圍1排放加總,把總量填寫在問題回復處。如果多個子公司的聯(lián)絡人都收到邀請函,而填報邊界將包含多個子公司,建議子公司的聯(lián)絡人內部溝通后,將子公司的各個問題回復進行匯合加總,填寫在最終提交的問卷中。
對于問卷填報的邊界界定方法,請參見報告指南中C0.5、W0.6/W0.6和F0.4/F0.5的指南細節(jié)。對于
CDP氣候變化和水安全問卷,
CDP的報告指南要求企業(yè)在確定報告邊界時遵循《溫室氣體議定書》——根據(jù)股權、財務控制或運營控制,合并來自不同實體的數(shù)據(jù)和信息。對于CDP森林問卷,母公司根據(jù)其披露的每一種商品的價值鏈(F0.4/F0.5)確定其報告邊界。如果子公司生產、使用或銷售該商品,則應該包含在該報告邊界內。只有當子公司不在母公司報告邊界內時,可以以子公司自己的名義單獨向CDP披露。CDP問卷輔導熱線(收費):1370100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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