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氣候變化“道阻且長”
雖然格拉斯哥氣候大會成果顯著,但也留下了較多的遺憾。其中一個最大的遺憾就是未能確定未來10年各個國家的減排量及減排速度。換言之,此次大會繼續(xù)重申了《巴黎協(xié)定》中確定的1.5℃的控溫目標,但并未為這一目標的實現制定明確的規(guī)劃,以及各國應承擔的量化減排義務。這有可能會導致較為嚴重的后果:為了實現1.5℃的控溫目標,各國應將2030年的碳排放量削減至2010年的45%;但是按照現有的承諾,即便是各國能夠完全履行,到2030年碳排放量會在2020年的基礎上增加14%,到21世紀末期,地球平均氣溫將會上升2.4℃??茖W家此前多次發(fā)出警告,即便是能夠實現控溫1.5℃的目標,發(fā)生洪澇、熱浪、水資源短缺、饑荒等的臨界風險也會大增,更別說是升溫2.4℃。
還有一個沒有解決的問題是,發(fā)達國家的援助資金如何落實、如何進行分配,這個問題從巴黎氣候大會一直困擾到現在,依然沒有得到解決。對于那些小島國家而言,氣候援助資金是其生存的希望。馬爾代夫就是其中的代表,該國的首席談判代表阿米納特•肖納無奈地表示,格拉斯哥氣候會議確立了一個漸進的減排框架,但各項承諾對于馬爾代夫而言過于遙遠,這項協(xié)議并沒有為我們帶來希望。我們的家園在談判文本中未能受到重視,未來將繼續(xù)處于危險狀態(tài),只能希望發(fā)達國家積極采取行動來拯救我們。
聯(lián)合國氣候大會參加的國家多達197個,即便是將近200個人放在一起開會尚且會發(fā)生爭吵,更別說近200個國家在一起談判。發(fā)達國家不愿意拿出資金來幫助發(fā)展中國家。高海拔的內陸國也不會關注海平面上升問題,即便是海平面上升了,影響的也只是小島國家。印度在大會接近尾聲時,提出了一個極為“宏大”的目標,決定到2070年完全實現碳中和。這是印度首次提出碳中和的時間表,但同時印度也提出了一個苛刻的條件,要求發(fā)達國家從現在開始到2070年為印度提供1萬億美元的援助。發(fā)達國家看到印度政府的條件后,不知會做何感想。
在格拉斯哥大會召開前夕,環(huán)保主義者認為這是“人類最后的機會,也是最好的機會”。所謂最后的機會是2030年即將到來,是時候量化各國的減排目標;所謂最好的機會是人類經歷了新冠肺炎疫情后,會對經濟社會綠色發(fā)展有更深刻的體會。但是,197個國家爭吵了半個月時間,最終達成了《格拉斯哥氣候公約》,但該公約依然是一項軟性公約,沒有硬性的法律約束力,也沒有相應的懲罰機制。與其說是國際公約,還不如說是倡議更為合適。古特雷斯表示,格拉斯哥大會會讓很多人感到失望,但是前進之路并不都是一帆風順。有時候會走彎路,有時候會遇到更大的艱難險阻。不過,人類最終是能夠到達目的地的,就如同是一場拳擊比賽,總有獲勝者。人類應保持永不放棄的精神,繼續(xù)前進。
對于應對氣候變化而言,未來“道阻且長,行則將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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