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安全對國家安全非常重要,能源安全一般首先理解為供需安全,但是供需安全不等于保供,因為保供只說了供應這一頭,能源“四個革命”里消費革命中特別提到抑制不合理需求,要抑制不合理需求才能保證供應。不合理需求首先表現在能源強度偏高。
第一,提高能效,降低國家能源強度是首位。我們國家能源強度不斷有進步,目前仍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5倍,如果能夠把1.5倍進一步降低到1.0倍,保證同樣的GDP可以少用十幾億噸標準煤,能夠在節(jié)能與保障能源安全同時減碳。
第二,化石能源與非化石能源的協(xié)調互補,保障能源安全。準確認識我國的能源資源稟賦,中國的化石能源“富煤缺油少氣”外,還有豐富的非化石能源資源,特別是可再生能源資源,包括水能、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中國需要逐步由化石能源為主轉向非化石能源為主轉型,堅持“先立后破、先加后減”。
第三,“雙碳”目標的實現會讓我國能源更安全。在清潔高效利用化石能源的同時逐步轉向可以掌控的非化石能源特別是可再生能源,而且這個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是不依賴于國際地緣政治的變化,是自己可以掌控的,所以它使中國能源更獨立、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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