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額交易并非只對配額負責
配額交易并非只對配額負責
據(jù)初步估計,按2010年
價格計算,從2005年至2030年,實現(xiàn)
節(jié)能減排目標我國大約要投入41萬億元,截至2015年已投入10.4萬億元。未來國家還將投入30萬億元。由此可見
節(jié)能減排蘊含的商機巨大。
國際碳市場可分為配額交易市場和項目交易市場兩大類。配額交易市場的交易對象主要是指政策制定者通過初始分配給企業(yè)的配額;項目交易市場交易對象主要是通過實施項目削減溫室氣體而獲得的減排憑證。
目前,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ETS)的配額現(xiàn)貨及其衍生品交易規(guī)模最大,約占據(jù)全球碳交易總量3/5以上。
我國在北京等七個試點地區(qū)均采用了類似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的制度設計。各省市試點碳市場確定配額總量時均綜合考慮“十二五”期間碳排放強度下降和能耗下降目標,將強度目標轉化為碳排放量絕對目標。即將啟動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也會采用類似的配額交易方式。
“盡管碳交易實施的是配額制度,并非意味著企業(yè)只對配額內(nèi)的碳排放負責的,不屬于配額內(nèi)的就不負責了。”劉爽解釋說,國家是有碳排放強度下降等目標的,對全國的碳排放是有總量控制要求的。在碳減排體系中,企業(yè)不僅是對配額內(nèi)的碳減排負責,還要對所有實際排放負責。隨著碳交易市場的完善,企業(yè)碳排放數(shù)據(jù)也會越來越準確、完整。
“啟動全國碳市場的目的是通過碳交易促進減排。那么交易與減排要明確掛鉤,并非是為了單純的賺錢。交易一噸就要減排一噸。”姜克雋說,配額制度比較適合排放大的大企業(yè),如果要把小企業(yè)也納入碳市場,比較合適的制度是征收
碳稅。
碳稅是指針對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稅。主要通過對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產(chǎn)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稅來實現(xiàn)減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本`文@內(nèi)-容-來-自;中_國_碳排0放_交-易=網(wǎng) t an pa i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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