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碳稅制度是一種稅收制度,因此碳稅制度的執(zhí)行可以依托于現(xiàn)有的稅政機構(gòu),無需新設(shè)機構(gòu),所以碳稅制度的實施難度較低,不存在行政制度上的障礙。? 本`文@內(nèi)/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tan pai fang. com
其次,碳稅制度更公開、更透明,更符合“誰消費、誰付費”的征稅原則。
內(nèi).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 t a np ai f an g.com
?再次,由于碳稅可以直接依托于國家的稅政機構(gòu)實行,所以由其所征得的稅收可以被國家財政直接利用,容易合理補貼受到影響的中小企業(yè)和居民。? 本`文@內(nèi)/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tan pai fang. com
最后,碳稅制度是一種直接對溫室氣體排放量定價的控制手段,因此不會引起任何金融上的不良后果,國家經(jīng)濟的發(fā)展可以由政府依據(jù)情況隨時調(diào)整稅率來保證。?總體而言,國際上對于碳稅政策的實施具有以下特點:?各國碳稅稅率相差很大;各國內(nèi)部不同行業(yè)之間實行的也是差異稅率,并且注重行業(yè)保護和稅收減免;碳稅與其他能源稅混合征收;征稅對象各不相同;各個國家在實施碳稅的過程中,都十分注重稅收中性原則,盡量減少碳稅對社會福利的影響;大部分國家將碳稅的收入用于補貼和開發(fā)新技術(shù)。(完)? 本*文`內(nèi)/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tan pai fang . c o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