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和美國綠色證書機制的共同點之一是自愿交易和強制市場并行
歐洲和美國綠色證書機制的共同點之一是自愿交易和強制市場并行,不同之處是美國兩個市場既可結合、相互關聯(lián)運行,也可獨立運行,綠色證書可用于滿足兩個市場并且通過有效的追蹤機制避免重復使用。歐洲不但自愿和強制兩個市場不交叉,而且與電價或溢價政策范圍也不重疊。參照歐美經驗,可通過機制設計和調整來完善適合我國發(fā)展情況和需求的綠色證書交易和管理模式。
目前我國已明確將消納保障機制和綠色證書自愿認購關聯(lián),但從當前政策文件中的原則性條款看,以自愿認購綠色證書來作為完成消納責任權重的補充方式,存在二次使用或重復計算的問題,建議在后期具體規(guī)則設計中予以考慮和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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