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進口商品征收碳排放費
2021年7月,歐盟委員會提交了關于CBAM的立法提案,正式開啟了CBAM的立法程序。提案擬將CBAM作為其域內碳排放交易體系(ETS)的補充和延伸,以售賣CBAM證書的方式對進口商品征收碳排放費用。2022年6月22日,歐洲議會投票通過的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適用行業(yè)上,CBAM覆蓋了鋼鐵及制品、鋁及制品、電力、水泥、化肥、化學品、塑料、氫和氨等行業(yè),未來將擴展至歐盟ETS所覆蓋的更多行業(yè)。
覆蓋國家上,除已參與歐盟ETS或與歐盟ETS對接的國家外,其他所有非歐盟國家對歐出口均受CBAM管轄。
實施時間上,CBAM將于2023年開始試行,過渡期4年,其間進口商僅需通報信息,無需支付費用。2027年正式實施后,進口商需實際購買CBAM證書且申報相關信息,未履行義務將被處以罰款。
費用計算上,計費標準為商品的排放量乘以
碳價,
碳價錨定歐盟ETS配額的每周均價。若商品在原產國已支付包括
碳稅和
碳交易費在內的碳價,則可扣減相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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