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需要各種各樣的政策工具
再次,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需要各種各樣的政策工具,目前中央給各省下達
節(jié)能減排指令屬于命令控制性,從成本收益來說未盡合理,可以參考碳預算整合效應在執(zhí)行現(xiàn)有政策時引入環(huán)境稅、碳稅、總量—排放權交易體系等新的政策工具,也可以參考碳預算的分解效應,對建筑、石化等重點行業(yè)和交通等重點部門提出具體要求;充分利用法律工具應對氣候變化,目前看來制定一部完備的氣候變化法案對明確不同經濟主體的責任,統(tǒng)一利益攸關方行動大有裨益,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氣候變化決議草案是一個好的開端;,要在公眾中間加大風險預防的政治文化建設,實踐證明應對氣候變化成本收益分析是必要的,但只應該是程序性價值,公眾要樹立低碳意識就必須向公眾灌輸即使氣候變化并未造成損害,應對行動也應該積極進、提前預防的觀念;
還有,任何公共政策都有意想不到的后果,氣候政策也不例外,政府出臺時必須對之進行綜合分析,以不惡化貧困階層的福利為前提對可能的財富分配效應早做準備;考慮到的我國碳排放,碳預算本身固定性和的限制性以及相關的制度安排不可能在現(xiàn)階段的國家層次上推行,但一些地區(qū)和城市層次已具備了某種條件,這樣在碳預算基礎上因地制宜推行
低碳經濟從而爭取對經濟主體有更好的政策引導作用;最后,充分意識到碳預算的國際政治經濟涵義,對發(fā)達國家充分利用新概念瓦解發(fā)展中國家立場的意圖保持高度警惕,以“共同但有區(qū)別的責任”原則辨別真假,力爭溫室氣體排放權。
碳預算設置原則、執(zhí)行過程充分說明了英國低碳發(fā)展的優(yōu)勢,顯然英國設置碳預算并不僅僅局限于應對氣候變化,還試圖通過提供穩(wěn)定的政策框架為經濟主體提供某種導向為全球下一輪核心經濟競爭力奠定堅實的基礎,當然英國率先推出碳預算也不排除軟實力的考量和對發(fā)展中國家提出潛在要求。中國目前尚無建立碳預算的條件和基礎,但這并不是說不能從英國設置碳預算過程獲取啟示,和英國相比較,中國發(fā)展低碳經濟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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