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
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 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提出研究推進綠證與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的銜接協(xié)調。這是我國繼提出研究在
碳排放量核算中將
綠色電力相關碳排放量予以扣減的可行性后,首次明確了以綠證進行市場銜接。今年3月開始,天津、
北京、上海
碳市場陸續(xù)允許綠色電力按零排放進行核算。不同的是,天津綠電和綠證都在抵扣范圍內、
北京僅允許綠電抵扣、上海的抵扣范圍為省間綠電交易。當前,地方
碳市場抵扣規(guī)則的不同有本地化需求的考量,在《通知》明確提出綠證全覆蓋以及綠證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chǎn)消費的唯一憑證后,有待進一步完善綠證與碳市場銜接的相關機制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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